员工离任,名下“百万粉丝”账号归谁?

  成功案例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11-23




华纳公司●案情:小吴是一家鲜果公司职工,公司决议运营交际媒体,并组建项目小组,小吴作为小组负责人以个人身份证实名注册了新媒体账号。该账号定位为生鲜美食制造,由公司提供拍照场地、

素材,职工一起策划拍照主题、案牍、营销等环节,该账号取得近百万粉丝关注,为公司带来不少经济效益。不久后小吴离任,公司要求其交代账号,小吴却说该账号是自己个人一切,拒绝归还。公

司遂将小吴诉至法院。


  ●判决: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公司与小吴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,劳动者发明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雇主。法院查明,该账号由包含小吴在内的多名职工建议,主要内容为宣扬公司业务,职工一起

构思创意,公司提供拍照设备等支持,账号还被纳入公司视觉媒体部门办理,故账号内容并非小吴个人单独创作;辞职后,小吴也在个人交际渠道称不再运营账号。归纳来看,账号是公司职工一起发明

的劳动成果,法院一审判决使用权归属公司一切。后小吴不服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


  ●说法:随着流量经济的开展,“网红”账号的经济价值与日俱增。一般情况下,假如账号是以用人单位名义注册,职工根据工作责任进行运营办理,账号权益一般应归属于用人单位。假如职工自行

注册和使用账号,一般应确定账号权益归属于职工。但网络服务渠道的实名认证机制造为一项办理办法,并非断定账号使用权的唯一根据。当账号“名不虚传”的争议产生在职场时,一般要归纳考虑注册

行为是否为履行职务行为、账号内容是否为工作内容、制造主体是否为实际使用人、内容与注册人的人身严密程度等因素,做出合理确定。


 华纳娱乐 与此同时,公司在推广宣扬时,应尽量以公司作为主体来注册账户,注册在他人名下时,可以通过协议明确账号的权属,并对双方权利义务、账号运营办理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好,防止出现

类似争议。